秦晖:《变革之道》,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
什么是第三部门?
p.2 第三部门这个概念在70年代末的西方开始形成并流行。
p.3 从逻辑上可以形成两个维度(公益还是私益,强制还是志愿),由此来划分各个“部门”:第一部门,政府组织,强制/公益;第二部门,企业、营利组织,私益/志愿;第三部门,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志愿/公益;第四领域?——政企不分的传统专制体制,强制/私益。
p.3 “福利国家”不同于慈善组织,就在于它是靠强制,而不是靠自愿来实现转移支付的。
pp.8-9 第三部门运动基本上是两类组织的整合:一类是成员利益维护组织….是现代第三部门的历史渊源,也是广义第三部门的组成部分……另一类是纯粹志愿者组织,有的学者称为非成员的志愿公益组织。……即它追求的目标,或者提供的公共物品并非全由成员内部来享受,而是更广义的公共利益。
……这是第三部门的核心,也是狭义的第三部门。……无论哪一类第三部门组织都必须有“以志愿求公益”的机制。
为什么需要第三部门?
p.4 如果强调它跟强制机制的区别,那么它就是NGO,如果强调它的非营利性或公益性,那么,它就是NPO。两者都是相对于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而言的。为什么需要这样一个部门呢?……一般认为是由于所谓的“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特别是由于所谓“第二种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
政府失灵通常指的是政府在提供私人物品上的职能失灵。……而市场失灵则通常指市场机制在提供公共物品上的失灵。
pp.4-5 第二种市场失灵指的是:市场不仅在提供公共物品上存在着失灵,在提供私人物品时,市场也有一些功能缺陷。……另一方面,政府不仅在从事竞争性私人物品的生产中存在着失灵,在公共事务方面,政府也有失灵之处。……民主政府的社会政策往往有一种“中位取向”,作为受选民委托者,它往往体现大多数选民的利益,而不能很好地满足社会中那些最弱势群体以及其他特殊群体的需要。
p.5 还有人指出,社会除了维持一般意义上的公共物品供应外,还应该有追求理想的先锋式“实验需求”,而唯利是图的市场组织(企业)不会去做这类无利可图的事,政府组织用强制机制做“社会实验”则可能导致危险的乌托邦灾难,所以,志愿者组织就成为这类实验的合适手段。
民主国家和非民主国家NGO问题的差异
p.5 NGO或者NPO是在发达国家第一部门和第二部门高度发展成熟之后,这两个部门的失灵充分表现出来之后才产生的现象,可以称之为一种“后现代”现象。它的产生与发达国家两种通行模式的危机密不可分,也就是所谓的30年代经济大萧条引发的市场体制危机,和70年代后所谓凯恩斯主义及福利国家的危机……在国家-政治领域就出现了“既不是自由市场,又不是福利国家”的“第三条道路”。
p. 6 在民主制下,由公众授权的强制只能用于公益;而在法制下的规范市场中,私人物品只能通过自愿交换获取。无论哪种情况,强制机制原则上都是不能用于私益的。但是对于非现代国家来说,它就是个大问题。在不发达、欠民主的条件下,官府强制机制并不只能用于公益的,换言之,行政权力在传统专制条件下往往成为私人利益、小集团利益的提供者,而不是公益-公共物品的提供者。
黄宗羲:“天下如产业,人皆得而私”。马克思:“权力捉弄财产”。
p.16 中国其实还没有真正的“非政府组织”,正如还没有真正的规范市场一样,只有包含这些因素的、正处于分化中的第三象限组织。
pp.16-17 因此,“第三部门的独立性危机”在中国跟在欧美根本不是同一个概念。我们面临的所谓独立性问题,其实还是摆脱“第三象限”的问题,而且不仅第三项部门,第一、第二部门也有这个问题。…. 欧美的“志愿不足”是个“后现代”问题,而我们的“独立不足”却是个如何实现现代化的问题。
p.17 三个部门的改革在我们这里本质上是一致的,即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与社会自治化是个三位一体的过程。与其说我们的第三部门要克服前面所说的“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不如说它是促进民主、市场的形成发展的;它是在“民主国家有效”、“法治市场有效”的理念下发挥作用的,而不是在后两者“失灵”状态下发挥职能的。
在西方国家……第三部门的作用是针对市场调节的弊病即“市场失灵”的。但在中国,第一、第二部门发展恰恰要得力于第三部门的发展,“市场有效”要以NGO的发展为条件。
p.19 中国沿海地区打工人群工资长期低下的原因在于第三部门欠发达造成的谈判能力不足。
p.19 在中国无论市场经济还是第三部门,它们的健康发展首先都要消解“第三象限”并以此为基础。
p.20 正如1968年的“布拉格之春”所启示于人们的,前计划经济国家中第三部门运动与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是相辅相成的。对于捷克人来说不言而喻的是:没有1968年的“布拉格之春”,就不可能设想2000年会有“布拉格之秋”。
两种全球化与国际第三部门运动
p.9 在当代的WTO和NGO冲突中,存在着非常明显的集团利益。
p.10 从“左右”冲突角度的似是而非观点:NGO反对WTO,是由于WTO代表跨国资本的全球化,缺少正义性,因此这种反对就代表着弱势集团对强势集团的反抗。….但实际上,问题的本质不是国家间矛盾,也不是单纯的强势对弱势的问题,而是一个富裕要素代表者对稀缺要素代表者的问题。
因此不难理解:美国的工会跟我国的汽车、保险大王都很担心WTO对己不利,而美国的出口商、投资商又跟我过的进城打工族都很欢迎WTO可能带来的机会(投资/就业)。
p.11 但是也应该注意到,NGO运动的核心又是向着非成员利益方向发展的,故而你看到它尽管反对WTO, 却又是通过超越集团利益的理由来提出的,这就体现了全球化公益的诉求。……历史上几次排华与迫害华工的风潮,都是美国工会而不是资方……推动的。……在全球化时代,只要世界上某个地方还存在处境悲惨的“廉价老公”,那些“高价劳工”的利益就受到威胁。
恰恰是WTO机制或者自由贸易机制,使劳工问题全球化了,也使美国工会不得不把成员利益目标扩大为超越成员利益的公益目标。……从某种角度看,“WTO的全球化”与“NGO的全球化”是看似相反实则相成的。
p.12 对中国而言,“两种全球化”不管表面上如何对立,对我们都不可或缺:没有自由贸易与自由投资我们很难建设发达的市场经济,而没有“NGO的全球化”我们怕就只能当“国际资本”任意对待的“廉价劳工”了。……我们只能是:既要WTO,也要NGO。“两种全球化”对我们来说不是相反的,而是相成的。






